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日期:2025-07-30 人气:9
【樂士·普法志愿者】法律小常识2025第142期-总1864期
租赁车位私加地锁,致行人受伤如何赔偿?
小区车位紧张,为了防止他人侵占租赁车位私装地锁,本来是为保护自身权益,却不知这一行为暗藏隐患。若行人不慎被绊倒受伤,租赁者、行人、物业,责任由谁承担? 案情简介 济南市历城区某一老旧小区存在停车紧张的现况,小区物业除将原有车位划线出租外,另将小区内部道路两侧划出停车位一并出租。张某某、刘某某均系小区业主,张某某租用道路旁的车位,但在租期内时常发生车位被他人占用的情况,于是张某某网购了三角形地锁,于2024年10月份安装在车位上。刘某某在2024年12月份外出时,因忙于整理衣物未注意到路面凸起的地锁被绊倒,受伤后至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左耻骨骨折等症状,需居家休息2个月。后刘某某与张某某、小区物业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地点位于道路一侧,虽是小区物业划定的停车位,但涉案道路并非封闭路段,行人、车辆来往频繁,张某某私自安装地锁形成了安全隐患,对刘某某受伤存在过错;小区物业作为车位的管理方,理应发现知悉地锁安装事项,但未履行安全防范、排除危险等管理职责,对刘某某受伤也存在过错;刘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小区内行走时应注意道路情况,若规划有人行道应优先选择人行道通行,其未尽注意义务致自身受伤亦存在一定过错;综合考虑事发经过、各方过错等,酌情确定张某某、小区物业均承担35%的赔偿责任,刘某某自担30%。判决作出后,各方均服判息诉并自觉履行了支付义务。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大幅增加,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老旧小区,原有规划车位较少,因占用停车位时常发生纠纷。在此提醒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之规定,占用小区共有道路或场地的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大会或经授权的物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车位使用人应当按照管理规约使用。在发现他人占用车位时,应当联系车主或物业公司及时处理,协商不成造成损失的可依法提起诉讼;但未经许可私自加装地锁、设置围挡的,不仅可能因违反管理规约须自行拆除,还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害须承担赔偿责任。 往期回顾 乐融融公益平台 乐融融公益平台是“昆山市司法局、昆山市残联、昆山市妇联”指导下,由江苏乐士律师事务所和昆山乐士电气有限公司联合设立的公益服务组织。 中心是昆山首家“律企合作”发起设立社会组织,将热心公益的律师资源和企业力量引入到社会组织共建,既能有效解决社会组织实体化运作的专业支持和资金来源问题,又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面。 中心的工作业务聚焦在普法、助残和妇儿维权三个方向。主要包括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职工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帮扶及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教育等活动;与市妇联、残联、福利院等机构对接,帮助困难妇女儿童解决涉法涉诉难题等;“我是你的眼”是在我市定期举行的助残特色活动! 中心形成了“家事公众评判庭”、“反家暴工作室”、“以案释法”等有特色的法律公益产品,目前乐融融公益平台拥有【樂士.普法志愿者】十二支专业志愿者队伍共近400余人,中心成立了“乐融融党支部”、“乐融融人民调解委员会”,承建和管理“昆山图书馆法律主题分馆”,发起成立了“乐融融•尚法读书会”。 中心是“苏州市委统战部”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示范点、“苏州市委宣传部”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昆山市委统战部”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基地、“昆山市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型社会组织、“昆山市司法局”家事法律诊所、“昆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党建联盟示范单位。 中心常年接待各级领导指导调研,受到了昆山日报、苏州广播电视报、江苏法制报、法治日报等多家知名媒体的宣传报道。 中心有柏庐办事处“平安法治公园”、张浦妇儿活动中心“家事公众评判庭张浦分庭”和西城后街总部等三个工作基地。 中心设有秘书处,全面负责平台日常事务,协调开展活动。 ★乐融融组织架构: 主任:张亮 理事长:季君 副理事长:张宏凯、蒋学东、谢建宏 秘书长:金莲 副秘书长:沈晓祺、唐敏、刘慧、谢海博、 王涧峰、张书梅 ★乐融融核心价值观: 乐融融精神 天下兴亡 匹夫有责 乐融融愿景 让更多的人讲道理 乐融融口号 快乐公益 其乐融融 乐融融“四有” 有爱心 有时间 有实力 有情怀